2016年2月7日 星期日

⊙0206地震 相關評論(105年2月7日)

udn專欄】鳴人堂
 
 
單信瑜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
  
2016年農曆年前南台灣發生規模6.4的地震,至完稿時已造成14名民眾不幸罹難,但未釀成如九二一般大規模的傷亡應當慶幸,但這是幸運嗎?同樣規模的地震發生在其他的時間或地點,災害也會是這麼小嗎?地震的風險該怎麼衡量又該怎麼減輕呢?關鍵在於「風險」兩個字。地震會發生在不同的時間或地點,會有不一樣的規模,導致不同程度的損失。
 
「風險」(Risk)一詞,依據ISO 31000風險管理標準的定義,風險是指「不確定性對目標的影響」(the effect of uncertainty on objectives)。用白話來說,我們的目標是安居樂業、富足安康,而災害一旦發生會使我們的目標或者是狀態產生不利影響。我們需要面對災害發生的機率與其可能影響程度的不確定性,並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有效手段降低發生的機會與後果。
 
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包括規避(Avoid)、減緩(Reduce/Mitigate)、轉移(Transfer)、保有(Retain)。以地震來說,規避就是遠離地震可能發生的區域,減緩是透過良好的建築規範、規劃設計施工來降低建築物倒塌的可能和損壞的程度;轉移是透過保險,將可能發生的財務損失一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而所謂的保有是指在前述三個手段都已經採行之後,還是會發生的災害期望值。這時候我們並非坐以待斃、束手無策,而是必須透過學校和社會教育、防災訓練與政府、社區的防災能力建構做好應變的準備,在災害發生時能夠啟動有效率、有效能的應變機制,減少傷亡、控制災情。
 
從災害管理的角度來說,涵蓋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個階段。減災與整備屬於預防,也是風險管理中的規避和減緩。依據我國的《災害防救法》,地震屬於內政部主管的災害。所以前述的地震災害風險管理,是由內政部負責主導。
 
從這次台南地震來看,自從九二一之後,包括政府在內,整個社會的地震風險管理是否有進步呢?
 
……詳全
  
 
【風傳媒】評論
 
 
*作者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震央在高雄美濃,為何受災最烈的在西邊的台南市?」我二月六日一早趕到中央應變中心的時候,腦海裡帶個這樣的疑問。
 
送走馬總統(他要搭專機去台南震災現場)之後,我去請教氣象局的同仁,他隨即拿了幾張A4的紙,上面印著凌晨357分芮氏規模6.4主震及一連串後續餘震的「地震海灘球圖」給我看。果真,好幾個這樣的「震源機制解析圖」都顯示斷層面其實接近東西方向,而非這一帶地圖上、大家耳熟能詳的活動斷層,如「旗山斷層」或「潮州斷層」的走向,因為這兩條斷層的走向主要是東北─西南,而我看到的美國地質調查所的地震解析圖,「美濃地震」斷層面的方向是273度,換言之,十分接近東西走向;而它的傾斜面向北,約41度。
 
稍晚之後,臉書上貼出中央研究院地震科學中心的一張動畫圖,顯示地震發生後,地震波次第抵達的位置及其振動強度,可以看得出來,一開始是往震央西邊傳遞,震度也很強,30秒後傳遍台灣各地震測站。
 
……詳全
 
  
【聯合報】民意論壇
 

李鴻源/內政部前部長、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三年前,任職內政部時,接到國家地震中心的警訊,台北如果發生規模六地震,會倒掉四千多戶房子,死亡人數恐達上萬。茲事體大,我請營建署和國家地震中心套疊資料,找出全國土壤液化嚴重的區域: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其中台南風險區域落在市區東側永康、新化、仁德一帶,不幸就是這次地震的重災區。
 
當時,我請縣市政府連同土木技師公會,找出那些潛在危險會倒掉的房子;這不是幾萬戶而已,是幾百萬,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錢從哪裡來?所以我提出防災型都更,當時相中國防部因裁軍之故,會空出營舍土地,我找了台北五處、新北一處、台南三至五處。
 
舉台北一一旁的軍保場為例,周邊是吳興街老公寓,假設蓋廿棟更耐震的高樓,將附近居民挪進新建築,還能有社會住宅在裡面,再去都更住戶搬走的老公寓;其他售出戶數能讓繼續確保財源,若以這樣的規畫,內政部負擔得起經費。
 
可惜這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後,依然無所作為。昨日南台大震,假如三年前政府已經開始做,至少現在不會只能談救災,而是可讓民眾知道,政府在如何因應。
 
政府預算有限,防災型都更的關鍵是財務規畫,假如可以把錢賺回來,就能再繼續;但是中華民國法律有「圖利」罪,防弊都來不及,更怕沾上圖利,所以官員都被綁死,無法想像、更無法有作為。
 
防災型都更,在現今政治氛圍很難成為首長的優先順序,首先,這是至少廿年的大計,政治人物的眼光只有四年、八年;其次,要拆很多房子,只要十%的人反對,就可以讓首長灰頭土臉;請問政治人物,要做對的事?還是討好民眾的事?然後再等下一個強震?屆時或要付出百倍代價,人命財物的損失不可計數。最後,規畫的是中央,執行在直轄市,推行仰賴兩者合作共識和默契。
 
在台灣,防震比防颱差得遠了,要看如何防震,鄰近日本就做到極致。他們認為東京隨時可能發生規模七.三地震、造成至少卅萬人死亡,他們推防災型都更已十多年,這是治本。各項治標則展現在醫療、食物、災民安置、防災公園、後勤安排各層面上,如何在一小時內設置上百個廁所?短時間準備帳篷、公家建物配置、超商扮演的角色等,全部有縝密安排。
 
台南的災民,不是人救出來了就沒事,救災作業也包括心裡輔導,災民短時間無法工作、房貸誰來付這些問題都需要配套。
 
高雄氣爆、八仙氣爆等悲劇後,我們都說要檢討,但檢討之後有改變什麼嗎?問題就在於我們沒有防災總署;檢討後又由誰來落實執行?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沒有「防災的頭腦」。沒有防災總署,就沒有政策,也就沒有預算,民間學術也不會有相關系所與產業。
 
防颱準備有一個禮拜時間,但地震只有三十秒,希望大家痛定思痛,政府不要只說檢討,卻被動等待每年意料之外的災害。南台大震當然是天災,但也是某種程度的人禍,因為從頭到尾沒有人面對問題。
 
台北上一次大地震,是康熙三十三年,距今三百年了;假如昨日這場地震發生在土壤液化更嚴重的台北,只要規模六,後果不堪設想。
 
災民是不特定族群,無選票可言,台灣現在的問題是政治專業不見了,對的聲音無法出來,地方諸侯坐大,越敢花錢討好人民、炒短線的首長,民調越好看,而沒有民意基礎的中央官員越弱,就無法對國家作長程規劃。
 
僵住的台灣,每個環節都出了問題,而地震只是讓我們看見冰山一角。我們看見所有單位在災區很辛苦卻像無頭蒼蠅,沒有節奏地在作戰,因為沒有後方支援。
 
我們沒有「防災的頭腦」,沒有專責單位,沒有一次災害是知道該怎麼辦的。政府把防災分工出去,沒有協調、沒有整合、也就沒有人才,造成沒有一個專責部門有能力整合資源,面對災害。
 
南台大震,是又一個我們無法預期的傷痛,救災工作之後,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更認真、專業來討論,設定短中長期目標落實,下一次災害來臨之前,我們至少有所準備,不至於亂了方寸。
 
 
 
馬國鳳/中央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地震科學中心主任
 
昨天凌晨規模六.四的高雄美濃地震,以地震規模及深度來看,屬中規模中深層地震,不幸的帶來災害,令人傷痛。
 
地震目前仍無法預測,但許多震前的防備一直在進行。集集地震以來,學界齊心投入「地震及活動斷層研究」,希望將科學知識轉化為應用科技,並推廣地震科學與防護教育,在地震發生時能即時提供地震相關資訊。
 
除此之外,我們建立台灣地震模型,整合地質、地震、地震工程及社會經濟的知識與技術,分析了解台灣地區的地震危害及風險,得出台灣地區地震危害潛勢圖,希望將研究成果回饋到公共建設及大眾的防災規劃與社會保險的應用層面。使得大規模地震發生前,提早做好因應準備,降低地震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此次地震所在的區域,在我們去年十一月公布的地震危害潛勢圖中,顯示南台灣規模六.五以上地震的發震機率為64%,為全台陸上地震活動機率最高的區域,可惜的相關後續防災整備工作,還未來得及正視此問題。

 
如何把科學相關成果,具體應用至規範及防災教育上,是我們必須積極推動的事務。日本與台灣同為地震活躍的區域,但相對於日本民眾及政府,大家對面對地震危害及風險的態度,相對的存在僥倖的心態。
 
日本相關單位,以務實的方式,將科學成果轉換成實際作為。以地震波模擬方式,評估較高潛勢區域地震,當其發生時的地震波及最大地震動震度,瞭解所在區域的抗震標準,並確實執行抗震規範及地震防災教育,同時盤點所有防災整備。在地震相關的整備工作,日本確實將地震科學配合地震工程、防災產業、傳播媒體及一般民眾,提供開放式交流平台,使學界最新的研究成果隨時與地震防災,有確實的交集。在多震的台灣,應該確實面對地震危害及了解其地震風險。我們希望透過地震科技的發展,將其深入社會,深入產業,深入民間, 其能降低下次大地震帶來的衝擊。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陳和文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倒塌,民眾看到結構內有沙拉油桶,懷疑建商偷工減料,結構技師說,承重結構用柱須為扎實的鋼筋混疑土。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起造人維冠建設公司與承造大信工程公司皆已不存在,救災告一段落將追究責任。
 
從媒體畫面,維冠倒塌的情形與九二一多數大樓倒塌的情形不大一樣,維冠不只牆壁出現粉碎狀,連樑柱也到處斷裂,明顯是鋼筋扎綁不實,混凝土黏著及堅硬度不足,問題應出在結構設計和營造品質不良所致,非單純沙拉油桶裝飾問題。
 
筆者認為,維冠及大信工程縱然已經不存在,但仍可查出當時的負責人、董監事及設計、監造工程師,想要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絕對沒有問題。因此,如果主管機關初步鑑定認為確實有偷工減料或人謀不臧之虞,應儘速報請檢調及法院,查扣相關人員的財產,並予羈押或限制出境出海,才不會讓災民求償無門。
 
(作者為公務員)
 
 
◎ 郭文彥
 
大樓的設計,一般都沒有問題,大樓遇到地震會倒塌或傾斜,主要原因有二:
 
一、地質鑽探不確實:因地質鑽探大都委外承包,不是建築師親自施作,有的資料可能是偽造,建築師若據此不實資料設計,如碰到地震就會出事。因此,應將那些倒塌或傾斜大樓的地質鑽探資料調出來,然後在出事大樓附近再做一次地質鑽探。兩相核對,就可查出當年地質鑽探資料是否造假。
 
二、偷工減料:一九九九年九二一大地震後,據說,有很多倒塌建物的現場很快就被清理乾淨,因怕被發現偷工減料。台南現在出事的大樓現場,有關單位應在清理之前,趕快去取樣,檢驗水泥塊成分及鐵筋規格是否合乎設計及施工規範,並檢查現場有沒有以沙拉油桶或其他雜物來填塞樑柱。
 
天災無法預料,人禍卻可避免。人命關天,尤其在小年夜,發生那麼嚴重的死傷慘事,檢調單位應追究誰該負責,並處以法律責任。
 
(作者為退休人士)
 
 
◎ 黃世澤
 
日本建築物防震技術之強,早是世界的楷模,但空有技術而地產商不去使用,也是徒勞無功。而現行日本的《建築基准法》規定,新建築物要使用能抵抗七級地震的新技術建造,現有建築物也必須作出加固,達到抵抗七級地震的技術要求。現時日本買房子,新房子於售樓說明書上會清楚列明所用抗震技術,而舊房子也會列明做了加固與否,如果做了加固用了什麼技術,而未做加固的話,必須在什麼時候前完成整個加固工程。而現時在日本,建築防震水平不足的樓宇,有關建築公司和地產商都必須負上刑事責任,要受牢獄之災。
 
短期內,台灣最需要向日本學習,便是立法院修法,規定新建築物必須使用新工法,以及抗震水平達到七級或以上的基本要求,至少新建築物是合符規定。而舊建築物,亦應開始大規模的清查,如果建築物根本是偷工減料,除了要追究刑責,亦可能要緊急宣布為危樓,安排居民安置以及將相關建築物拆除重建。
 
而有一點台灣修法時需要注意,像維冠金龍大樓建商般,把房子蓋完便解散的例子為數不少,有時候出了問題,就算找到了當年建商的大股東算帳,相關人士亦可能已經身故,根本無從追究。在香港,就是因為太多商人把公司倒閉後,撤下員工的遣散費不理,政府需要由商業登記費中另徵一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供款,保證公帑不會被濫用。台灣有可能日後必須對建商作出一筆徵費,一旦出現大樓因地震而倒下的情況,也不會出現由納稅人買單的不公狀況。
 
(作者為居港英籍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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