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推動規劃」報告(1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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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8-25

一、背景說明 

當前國內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致使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遭受困難。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需要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結合由政府規劃興建與包租代管民間私有的可行方案,來增加社會住宅供給,尤其是透過包租代管民間的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更能幫助無力購屋者可更方便解決居住問題,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以穩定住宅市場供需平衡與安定人民居住權益。

二、政策作為 

(一)為利社會住宅推動,內政部已陸續邀請相關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研商《住宅法》修正作業,以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使各地方政府得辦理無償撥用或長期租用國有非公用房地,並透過內政部建置的融資平台取得長期低利資金,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土地與財源問題。另透過建立由中央提供資金的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方案,以及以都市計畫方式多元取得社會住宅方案,以落實政策目標。

() 為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提出8年內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將透過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8萬戶及容積獎勵方案補充來達成。刻正研擬中的興辦計畫主要工作項目有: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土地、以中央住宅基金土地長期租予地方政府、建置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推動包租代管或代租代管、修訂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成立中央住宅行政法人、政策行銷宣導、建置社會福利輸送機制(衛福部)及研訂社會住宅興建管理作業參考原則等,中期目標至109年完成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長期目標至113年完成社會住宅20萬戶。

(三)為推動社會住宅,政府將持續與民眾溝通與參與,並針對鄰里社區既有之活動及需求,儘可能加強其不足之部分(如:公共空間綠化、交通、社會福利、醫療照顧、教育、就業、環保、社區長照服務及托育等項目),並推動社區參與活動,由入住民眾執行社區服務及環境認養等活動,使周邊社區鄰里得共同分享使用,以帶動周邊社區活力及發展,並形成共存共榮之共同群體。

三、預期成果

(一)各縣市合計每年規劃興建社會住宅戶數
內政部1057月間調查直轄市、縣()政府提報數量,加計現有戶數7,295戶,未來將於109年提供約41千餘戶社會住宅。

(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規劃興辦戶數 
內政部將於106年採試辦計畫方式辦理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規劃106年至109年各辦理1萬戶,合計4萬戶,並將配合各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






105-08-25

行政院長林全今(2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推動規劃」報告後表示,居住是基本人權,也是社會正義,為照顧弱勢族群,協助剛進入職場的青年,將以8年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為目標,透過多元方式辦理,以貫徹蔡總統的「只租不售」社會住宅政策。

林院長指出,有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請相關部會包括財政部、衛福部、國防部、人事行政總處,針對國有土地的運用、專責行政法人的設立、以及社會福利服務輸送與居住補貼等事宜,儘速與內政部進行協調與整合。此外,也需要地方政府全力配合執行,請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加強聯繫,協助解決困難。

內政部表示,社會住宅政策主要工作項目為協助地方政府多元取得土地,包括中央修正「住宅法」、地方政府與土地管理機關以合作開發方式興辦社會住宅、國防部已協助提供營改基金未移管土地及取得直接興建眷改基金土地清冊資料予地方政府評估;此外,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並推動包租代管或代租代管。

內政部指出,工作項目還包括中央住宅基金土地長期租予地方政府、修訂「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配合「住宅法」修法,成立中央住宅行政法人、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關係、政策行銷宣導、建置社會福利輸送機制,建立社會福利輸送窗口、研訂「社會住宅興建管理作業參考原則」。(撰稿:石婉婷,電話:02-234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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